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,契税法将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,保持了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。契税法授权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在3%-5%范围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,四川省已明确契税税率确定为3%。按之前规定,四川各地有3%、4%两档契税适用税率,这次立法全省21个市州适用税率全部确定为3%。
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,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,减按1%的税率征收契税;
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,减按2%的税率征收契税。
据悉,契税法对征税范围、减免税、申报缴纳等进行了完善,对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进行了优化,新税法实施后,纳税人办税将更加便捷,税务部门征管将更加高效。